以經濟困難且需密集就醫之顱顏家庭為優先對象。經基金會評估經濟困難屬實並符合補助標準者則予以補助。
零至三歲之弱勢顱顏患童為對象。
健保未給付或助聽器、義齒等醫療資源相關補助。
幼教補助以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境遇無力負擔就讀公、私立托兒所或幼稚園學費之顱顏幼童為對象。
課後補助以家庭經濟弱勢無力負擔課後教育費用之顱顏兒童為對象。
完整規劃自幼兒園起至高中職之「顱顏全人發展教育補助辦法」協助經濟弱勢之顱顏個案能安心上學、發展才藝,建立自信。